更新时间:2022.06.10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去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但如果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则需要按仲裁裁决书的规定去履行其义务。
当事人对行政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口述信息进行记录。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三种情况,一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是在退休后,因为社会保险费而发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
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罚款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60日之内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处理为若是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请再审必须有法定情形。
对法院行政裁定强制执行不服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
可通过以下两种监督程序予以补救: (一)复议监督,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仲载委员会申请复议; (二)重新仲裁,提起重新仲裁的前提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确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