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工作时间受伤是工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的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仍然应当继续在工厂工作。其中停工留薪期期间劳动者不需要上班;如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
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
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在合理时间内,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
取决于是否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如果不是,只是自己的原因摔伤等则不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可确认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制:一是产生交通事端。二是确认者为非主要职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当职工产生事端损害或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条件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下班买菜受伤不算工伤。因为在上下班的时间之内,只有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职工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的,才可以被认定为是工伤。如果职工在下班时间买菜的时候才受的伤,该行为不在工伤认定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