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经济补偿金应算工资总额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一般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未规定说需要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即使是需要员工承担违约金,这也是在法定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对于单位与员工约定需要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情况,若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经济补偿金在法律意义上不算工资总额,但在会计处理上算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部分组成: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资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该规定中并不包括加班费。加班费是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支出,不能以这种非标准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资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该规定中并不包括加班费。加班费是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支出,不能以这种非标准时
如果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的,要扣个税。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范围的,则需要缴税。因此需要看是否超过了三倍。
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因此,不应该计入工资。但是,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要剔除产假的。即,产假期间不计入“前十二个月”。
老板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而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上限为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