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以请求夫妻双方共同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由配偶承担偿还义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死者的个人债务,应当由死者的遗产支付,其中包括死者的个人财产加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当事人死亡后,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遗产继承人有责任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死者的债务;放弃继承的,继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行使债务追偿权,但是债权人必须能够证明一方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方欠债跑路其配偶是是否偿还取决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
债务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是否可以起诉其配偶,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可以申请保全债务人配偶的财产;或者债务人恶意将财产转移到期配偶名下的,则可以申请保全配偶名下的这部分财产。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不可以申请保全债务人配偶的财产。
配偶不可以拒绝偿还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当一方无法承担共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其配偶请求债权。 如果夫妻之间对于共同债务以及共同财产有约定的,配偶之间应当按照约定进行,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应根据担保的具体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配偶对该担保是否知情并且认可等来综合分析认定。如果不知情且与家庭生活无关,该担保无关联,不管其保证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都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可以申请保全债务人配偶的财产; 或者债务人恶意将财产转移到期配偶名下的,则可以申请保全配偶名下的这部分财产。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不可以申请保全债务人配偶的财产。
不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可能产生的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其配偶知晓保证一事,也不能成为其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配偶无
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有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