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不一定。取保候审在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采取。在同一个阶段,如果取保候审已经到期,就不能再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只能换另外的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或者不用任何措施。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
如果决定批捕,以前的取保候审依法会被撤销,所以是无效的。案情较轻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公安机关可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在案件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后,再由检察院或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需要逮捕。
不会自动解除。 首先,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其次,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
法院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判决实刑的收监羁押服刑,判处缓刑的进入考验期间。如交纳保证金,被告人或者近亲属可以持收据到公安机关办理退回手续。 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
看具体情况定。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如果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继续进行,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然后结案。
取保候审期满后的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有两个结果,一个是“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那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另一个就是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解除以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