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法院判决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出也可以不迁出,由自己选择确定。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单身女怀孕,小孩母亲可以携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辖区派出所上户口。根据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需要以下的手续:首先,由父母在迁出前向被监护人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携带身份证、迁移证等材料,前往迁入地申报迁入,领取户口簿。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孩子的户口应归抚养方,但实践中,由于涉及到孩子生活、教育等问题,户口在抚养方相应会更方便一些,但具体户口应归哪方可由父母自行商议,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出。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另外,要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
可以选择留在原地、迁回原籍或者另立门户。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不一定是要迁出的,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根据当地户籍政策,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另立户口
离婚后一方户口不肯迁走,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产权人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将一方的户口迁入公共户。因为男女双方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一定要将迁出户口,目前我国未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作出选择,对方愿意迁走的,应当去户口登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孩子户口的处理办法:通常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如果户口不在直接抚养方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改姓:需要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如果给孩子改姓,首先需要和另一方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