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1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量刑规定为: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
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要件是: 1、犯罪分子应当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财产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3、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 4、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界定:1.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