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该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为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
自主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区别在于自主知识产权是由我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或控制的知识产权,即我国民事主体拥有的知识产权,以区别于外国民事主体拥有的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包括中国民事主体和外国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也分为权力与服从型的人身关系和平等型的人身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不具有权力与服从的性质,其特点是人格尊重和身份平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如何分配:知识产权在婚后由夫妻一方创造的,一方取得其所有权,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也即财产权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
自主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区别: 1.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体现,是物权的一种。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智力成果,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从而创造出新的知识产权。 2.自主知识产权不是一种新的物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有: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显著的特征,是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即调整发生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有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此外,还规定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
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做法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下列类型: 1、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