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法院判决错误的,要视情况来确定该如何处理: 1、如果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则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则上级法院来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申
判决书内容有错误,当涉及判决书中的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时,法院可以通过不可上诉的裁定补正错误。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判决书的身份证号错误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补正。如果法院确认判决书的身份证号错误的,应当下达补正裁定书。根据法律规定,补正裁定书适用范围主要强调的是笔误,且指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的个别文字上误写、误算。
法院判决错误,如果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法律规定的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法院判决不公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判决作出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再审。比如案件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来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又或者之前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等。
法院开庭,被告一直缺席,有以下处理方法: 1、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被告不到庭
视情况而定。 一、 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
若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决决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