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拆迁不是强制执行,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
修路一般不可以强制征地。修路属于公益项目,国家因修路征收土地、实施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协议一般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不仅法定代表人可以签字,而且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字。但企业拆迁前,拆迁部门应当与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当被拆迁人遭受强制拆迁的时候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如果是政府的强制拆迁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民法典拆迁安置的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但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甲方、乙方。乙方宅基地原属甲方所有,现在乙方要求改建住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宅基地(包括宅前晒坪、宅后菜园,四界:东抵幸精祥滴水,西抵吴大方房屋,南抵公路,北抵古井坎上小路,自签订协议后,永远归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可以分开补偿,一般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依法支付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我们国家执行的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在农村房屋拆迁活动中,如果已经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补偿,一般不再单独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也有一些地方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的时候,将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分开计算补偿,这种做法的本质,还是为
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拆除原有房屋的,则其对原宅基地不再有使用权。如果其是因为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则其仍然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户主实际上有几个人就写几个人,以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为准。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
女儿能否得到赔偿款,取决于被拆迁的房屋(含地基)女儿在其中是否具有所有权部分份额,即当初村委分配这幢房屋的宅基地时,家中人口统计时是否包括女儿。如有,则女儿有权得到部分赔偿款。如没有,则不能分得赔偿款。
政府不可以强制拆迁企业,我国法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