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处理劳动争议的具体途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有效的诉讼期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处理有期限。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防范: 1、要树立先合同、后用工的劳资观念。 2、要严格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4、要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内部机制。发生劳动争议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处理。
劳动仲裁是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提,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诉讼前必须现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劳动关系纠纷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目前的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其有权处理劳动纠纷等法律事务。当地人社局的联系电话可以通过114热线查询;如果发生了劳动纠纷,就可以到人社局投诉。劳动争议的处理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进行。
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在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
员工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