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劳动争议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 三、劳动仲裁。 四、法院判决。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的处理是: 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 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 3.解决好两不职工的劳动关系; 4.加强对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5.彻底清理外出劳务人员; 6.取消外借,建立合理流动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一般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诉讼稍微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一般要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争议的区别是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主体资格不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措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等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单位所在的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则去依法起诉。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劳动争议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三、劳动仲裁。 四、法院判决。
劳动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
劳动关系认定有时效限制。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