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
交通事故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计算公式为“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交通费是指事故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配置残疾用具或参加处理事故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支付,取决于该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双方可通过协商预缴鉴定费。鉴定完毕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会支付鉴定费。鉴定过后确认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在确认存在“二次撞击”后,无法证实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根据逻辑学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击的侵权行为方的行为属于主观过失,应当对第二次撞击的损害结果承担过失责任。
交通事故医疗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等也属于医疗费的范围。
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情况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 (2)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3)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
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壹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
保险医疗费在交通事故中理赔如下: (1)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交强险,保险公司仅承担壹万元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