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是: 1、肝、胆、胰腺、食道等恶性程度高的肿瘤,经确诊即可定为无劳动能力。 2、肺癌除原位癌外。 3、消化道、乳腺、泌尿、妇科、五官科等系统的恶性肿瘤分期为二期以上的。 4、甲状腺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肿瘤分期不能确定的其他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是可以拘留的,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在治安管理或者是刑法中并没有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与普通人是一样的。在治安处罚中,有以下几种人是不执行拘留的:1、14到16岁的未成年人;2、16到18岁的未成年人,且是初
损失劳动能力,属于因工致残的,有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若非本人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
如果有关国家机关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其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此外国家还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丧失劳动能力构成伤残的有补贴。构成伤残的可以办理伤残证,享受相应的补贴。不是因公致残的员工、医院诊断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员工,在治疗结束后,没有能力再进行原来工作,应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进行不同处理,一至
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符合退休条件且缴费满一定年限的,可以依法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如下: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3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2、长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