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离婚抚养费,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增加的。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
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可以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有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法院会支持。前述的正当理由是指,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
子女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
离婚抚养费,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增加的。 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
孩子抚养费能增加。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提出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合理要求,应由父母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
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如具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情形之一的,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的。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 1、支付方具有负担能力; 2、存在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形; 3、增加子女抚养费的其他条件。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不可以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予以拒绝。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生活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因此,一般不
抚养费一般是能逐年增加的。但有前提条件。法律上是支持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或者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增加时,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
子女抚养费能增加。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
增加抚养费的标准情形有: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