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
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完备;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过高等。
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3.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
1、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3、
一般由贷款人承担民间借贷口头合同的举证责任。贷款人作为债权人,一般需举证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而借款人作为债务人,可以举证证明不存在借贷法律关系,或者本人已经还清全部借款。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纠纷: (1)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借贷利息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
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注意的细节有: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全名应当写清楚,公司应当写明营业执照的全过程,不得写简写、昵称、花名; 2、应明确贷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应明确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明确借款用途
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受理依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该法条规定,原告必须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要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才能予以立案受理。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
有下列情形: 1、民间借款合同违反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超过的部分不受保护; 2、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 3、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
正确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如下: 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人民法院审查贷款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或者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或者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 2、私人贷款的利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