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保的行政处罚期限,是在两年之内。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当事人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该机关可以自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期限一般是九十日内,自行政机关立案之日算起。但是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办结。
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一般是九十日。行政机关一般需要在上述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可以当场作出。且行政机关需要在二年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否则一般不能再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但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再给予其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期限为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行政机关在二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则不能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了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时效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