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检察院刑事办案流程大致如下: 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侦查; 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 在纷繁复杂的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其中少不了的一环就是检察院对刑事
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
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是,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刑事法庭的当事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也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等法律许可的其他公民代为辩护。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
按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审核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当然,人民法院还可以自己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启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由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包括: 1、受理、立案、破案程序的有关规定;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 3、扣押、没收、返还物品、文件的有关规定; 4、法医伤情鉴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刑事法庭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辩护的。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
民事裁判程序严重不合法,当事人能够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四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上诉的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下: 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 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一、刑事立案的三个条件: 1、犯罪嫌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 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 3、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