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刑诉法规定的证据标准如下: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4、定案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与本案有关联,并具有合法性,且需经当事人质辩。
审查起诉的内容有: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4、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5、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他内容。
审查起诉的对象有凡是侦查终结而没有撤销的案件必然进入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包括对移送起诉案件的受理;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全面审查,监督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纠正违法情况;通过审查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等。
审查起诉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4、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5、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他内容。
审查起诉的对象: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审查起诉的条件有: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完整的法律程序;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审查起诉时所审查的内容即为查明以下事实: (一)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五)有无遗
提起审查起诉的条件有: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审查起诉程序有: 1、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管辖权,审查随案移交的文件和证据材料,并做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的使用; 3、审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 4、在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 5
审查起诉必须查明的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为: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