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合同效力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非债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制度。且第三人不按照约定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没有向债权人交付标的应给付的内容,包括交付实物、支付货币、提供劳务等。合同标的额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的价值,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物品的总价款即为该合同的标的额。标的一般就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
发生一房二卖优先履行的意思是:符合优先条件的一方,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
抗辩权是在一种受到他人不正当的行使其权利对自身权益的损害时的一种对抗权。这是对权利过度使用的一种反制措施,利用这种反制措施,可以迫使一些不良行为得到遏制,保护利益双方的共同权益。
指获得授权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者他们委托的专门机构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职权和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例如,中央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国有资产营运主体或国有大型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但是没有约定或约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履行。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
1、付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合同均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两者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以迟延履行为例,当违约方迟延履行合同时,守约方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也可在合理期限内,在继续履行存在可能性和必要性的情况下要求违约方继续履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无法履行担保责任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在主债务不能履行依法应履行的担保义务,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 1、担保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