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职业病的程序为: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2、审核,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3、组织鉴定,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
职业病鉴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应向鉴定办公室提供以下信息: 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纠纷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职业病鉴定结论不的市
对于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的处理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履行; 2、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进行再次申诉。
对人身伤害鉴定结果不满可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
得了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人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残疾和丧失劳
第二次职业病鉴定费用一般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符合法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省级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申请工伤鉴定复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
当事人如果不服职业病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四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