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有下列情形的,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撤销: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等其他情形。
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或者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其他情形。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 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 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 4、或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
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有六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无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不予仲裁的案件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仲裁是当事人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制度。
裁定停止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况: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
裁定停止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况: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
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
以下情况可以中止执行仲裁裁决: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或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包括: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