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在做出决定时就确定了期限,而刑事拘留是向逮捕的一个过渡,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日期,所以没有提前不提前的说法。 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释放的,有以下几种可能: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承担刑事
刑事拘留时间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长7日,加上公安局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7日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也就是说,
刑事拘留之前,公安机关就会对此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而不是等刑事拘留后才立案。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若是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同时,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等,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并予以退还。对于被刑
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机关不得使用器械。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
刑事拘留后,若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若是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后最长三十七日内后逮捕。 公安机关可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将认为需要逮捕的人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若是检
在刑事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刑事责任最多会拘留三十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37天是包括周末节假日的。刑事拘留的时间是连续计算的,包括周六周日等节假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