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夫妻分居三年后离婚的,对于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期期间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为: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无需分割。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就是指的夫妻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获得的身体损害赔偿; 3、明确赠与一方或者由一方继承的财产; 4、一方的生活用品。
属于婚内的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财产制有下列类型:统一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离婚时以下的情形是隐匿房产: 1、移花接木,私自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 2、金蝉脱壳,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 3、以逸待劳,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 4、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
离婚财产损害赔偿的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后要求分财产没有不受时效限制的情形:离婚后,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情况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继承: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包括的内容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说明归一方所有的遗产等。
离婚再结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结婚后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