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 1、行政指导不产生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合同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指导是单方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双方行为; 3、行政指导是双方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单方行为。
实际履行的特点是:实际履行是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实际履行要求违约方继续依据合同规定作出履行;实际履行不能与解除合同并用。实际履行包括当事人之间互相要求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实际履行。
行纪合同的性质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特点是: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购买或销售特定物品或财产权;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职务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职权,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履行职务的行为; 2、时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内实施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职务行为; 3、身份,通常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
终结执行程序的特点:1.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3.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4.适用的告知语特别,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
我国《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一般包括:临时性、强制性、可诉性、非制裁性等特征。行政强制措施为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包含了临时性。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 ⑴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例如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
行政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活动过程。
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为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 4、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