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行为人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缓刑后又再次犯罪的罪犯,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刑期的计算: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消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管制刑期的计算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三年。管制刑罚一般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
死缓是指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必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宣布缓期执行两年的刑罚执行制度。 死缓的适用条件包括: (1)判处死刑; (2)不必立即执行。 减刑是否可以适用于死刑缓期执行,取决于缓刑
缓刑考验期满了,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就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有期徒刑因为缓刑所以没有执行,所以不算是累犯,累犯定义里强调了一定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缓刑期内犯罪,就取消缓刑,对新罪做出判决。
民事判决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天生效,刑事、行政判决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天生效。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
刑期的起止日计算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刑期的起止日的计算情况主要有: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举报、控告、举报、投案自首的刑事案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经地或者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