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商标抢注形式主要有: (一)抢注他人合法所有,但未注册的商标; (二)抢注他人合法所有,但过期未续展的商标; (三)抢注法律保护区域之外的商标。即属于域外商标,未在我国办理注册手续的商标; (四)商标抢注的其他形式。
商标抢注形式,具体如下: 1、抢注未注册商标,申请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了事实上的不公平; 2、抢注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他人注
1、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 (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2)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在先权利的知名度或者其他因素;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有代理或代表、贸易、合作、地理(地域)或其他关系而知道或应知道被申请人的商标等。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为: 1、合同诈骗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合同诈骗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合同诈骗2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抢注商标的行为有: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注册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抢注其他在先权利。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商标抢注形式主要有: (一)抢注他人合法所有,但未注册的商标; (二)抢注他人合法所有,但过期未续展的商标; (三)抢注法律保护区域之外的商标。即属于域外商标,未在我国办理注册手续的商标; (四)商标抢注的其他形式。
遏制商标抢注的办法: 一、由商评委审理异议、无效宣告、撤三案件,设质证程序。 二、商标公告程序前置。 三、异议和无效宣告中引入多重机制便利维权、提高抢注成本。 四、建立申请人黑名单,启用主动无效宣告程序。 五、引入代理机构抢注或共谋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