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受赠人有以下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损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 3、未按照与赠与人的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4、其他情形。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受赠人上述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指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但是以上合同,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仍然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
房屋赠与如果还未进行财产转移,或者存在下列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口头赠与在赠与财产发生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 如果赠与财产已经发生了转移,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以及合同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
股权属于登记生效的权利,即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 因此,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后,受赠人未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并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 因此股权未实际转让,双方的赠与协议也未经
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房屋赠与可以撤销。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财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财产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
赠与房产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在房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或者在受赠人具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可以撤销房产的赠与。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具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房产赠与,在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能够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