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关于公证处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制度,是为了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保证正确和及时地审理案件。证据保全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在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时,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在证据有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时,采取保全措施。仲裁的证据保全,是在当事人申请后,由仲裁委员会将申请提交
司法鉴定证据保全的流程: 1、保全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申请,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 2、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 3、保全证据的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以备将来使用。
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他。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效力的法律规定有: 1、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3、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
法律上规定证据规则有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补强证据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即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强证据规
诉讼中保全的法律规定如下: 1、诉讼中保全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2、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
诉前证据保全是证据保全的一种,目前主要是适用于知识产权方面案件与海事纠纷案件,对于其他民事诉讼一般不适用诉前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非常措施,是为防止可能因自然或人为的原因造成证据的灭失或损坏,而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对证据实行有
证据规则的法律性质有以下几种: 1、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 2、证据规则是一系列原则和原理的总和,本身不具有操作性; 3、证据规则本质上属于实体法的范畴; 4、证据规则具有强制的效力。
诉讼保全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