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赔付的护理费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要根据死亡人数来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同等责任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判刑;如果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条例》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百分之十,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认定书是同等责任应当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赔偿对方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因抢救治疗产生的费用。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分别有这些连带赔偿责任: 1、挂靠形式从事经营运输活动的机动车,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2、肇事车辆的车主与使用者不是一个人,且车主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