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调解是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能协商一致的就不再进行审理;调解不成的继续审理。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即可申请。
不可以,但行政赔偿部分可以调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此外,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都明确规
调解一般不适用于行政诉讼。与民事案件的审理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行政赔偿外,不得采用调解或结案。
可以,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
民事诉讼调解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就双方所诉标的进行和解协商,并试图达成相关协议的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调解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功能: 一是有利于及时化解争议,节约司法资源。调解结
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首先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视为撤诉有三种情形,第一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二是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第三是:原告未按照规
公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因为我国法律把公诉案件的追诉权授予给人民检察院,公诉类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是否起诉。即使公诉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私下进行调解,检察机关仍然有权依法提起公诉,不受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限制,并且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法进行审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