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刚离职,医疗保险没有断缴还可以报销。但是,如果单位停止支付,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1、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旦停止缴费,将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统筹待遇,只能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2、影响医疗保险的连续性,影响后续医疗保险报销
农合工伤不能报销。工伤的费用是不能够按照农合进行报销的,工伤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受伤职工是不用进行医疗费用的承担的。工伤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包含劳动者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
工伤认定完可以报销医疗费,但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异地投保是指客户在投保的时候,因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户籍所在地不在当地,而很多保险公司的产品又不面向全国销售,因此客户就会采取异地投保的方式。
1、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
在社保中心领取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之后准备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由单位盖章之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受理之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只要是认定为工伤的,都享受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