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有: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仲裁裁决的种类有: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对已查明的部分事实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是一般意义上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事务仲裁的所有争议作出的最终判决; 3、缺席裁决,
1.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 2.专业性。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3.独立性。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独立进行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无法依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原仲裁协议效力无效。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当事人之间的未决争议,或者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
公司法和仲裁法属于程序法的依据是: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程序法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如仲裁法等。
公司法属于程序法的依据有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仲裁法属于程序法的依据有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
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
已仲裁裁决的法律错误可按法律救济途径进行处理。如果商事方面的仲裁,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能够提供确切的证据,并经法院审核属实的,裁决将不在执行。如果是民事裁定,当事人可向审判委员会提出来,可向上级法院要求再审等。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仲裁,俗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