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误工费计算如下两点: 1,收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8级伤残误工费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
因车祸受伤的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根据法律规定,误工时间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
在计算误工费时涉及到的因素主要是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确定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
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
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出现两种现象,一种是按照法律规定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误工费,这种做法看似不合理,但却合乎法律规定种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计算误工费,这种做法不合法,但更能为受害人所接受。
1、如果受害者是有固定收入的话,那么误工费就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话,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来赔偿。
发生车祸后需要赔偿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
退休老人的误工费问题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如果退休后没有被反聘聘任等参加社会劳动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反之,就要视老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但是要对方进行举证证明。
农民的误工费计算: 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又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2、无固定收入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