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答辩书是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十日内提交,反申请则也是,应当在收到反申请应诉通知书后十天内递交答辩书,目前在劳动仲裁中,不一定非要提供书面答辩书,这是法律规定,当事人也可以当庭口头答辩。
劳动仲裁在劳动关系结束后还可以仲裁,但不能超过1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案件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要告知当事人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而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记录可以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案件处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关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因此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去提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在针对劳动仲裁时,首先当时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人的数量提交相应的副本。委员会会在受到申请之后的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开庭前将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仲裁方优先还是需要双方进行调解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先进行调解或者和解,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或者和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作出仲裁裁决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
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劳动仲裁机构无权自动仲裁某一案件,要经过当事人的申请;第二,仲裁机构收到申请之后,会对案件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立案受理,然后通知仲裁案件的相关人员;第三,开庭前做好庭前准备,包括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等;第
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答辩书副本
劳动争议仲裁有以下程序: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