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实施行政处罚听证公开的条件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其余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
当事人行政违法时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因为不满十四周岁,不具有完全刑事和民事能力,所以在处罚上与有完全责任承担能力的人不同。
在我国,出境入境管理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4、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
①当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②当场治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
重新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重新立案作出行政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需要载明的事项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签名、执法人员的签名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以下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设立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应该写清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法人或组织名称;当事人违法违纪的行为和依据;当事人受到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受到的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如罚款金额;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