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警告; 2、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3、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写)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
行政处罚应当在行政违法行为发生两年内立案。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方式: 1、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2、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3、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4、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我国的行政处罚包括的种类有:罚款、警告、通告批评、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限制生产经营活动、吊销或暂扣许可证及执照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对声誉的处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对财产的处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资质的处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对人身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类型的行政处罚,限制人生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的时间应该就是相关机构的决定书送达的时间,行政处罚实施处罚行为的对象一般都是一些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还有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以及没有犯罪的自然人。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1.当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2.当场治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