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与产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果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做了约定,那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同时可以主张一定的搬迁费补偿。 营业性质的房屋,承租人有合法的营业
公租房拆迁所得利益应当归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均享有一定份额。 拆迁出租的公有住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房屋承租人依法享有的公房使用权或者异地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方式,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
1、公房拆迁承租人能获得补偿,相关部门需要确认承租人是否具有获得公房拆迁补偿的资格。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
公租房在面临拆迁时,会涉及到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关于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谁有权分割问题,公租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房屋的征收或者拆迁的话,这时候承租人也可以要求征收人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与此同时,承租人还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在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仍然具有法律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租房的租期一般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满,承租人仍需要续租的,按照规定,应该在租赁期满的3个月前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续租申请。 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该与有关部门一起审核
拆迁房能更换户主名字。一般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写的基本是户主的名字,但农村其实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宅基地使用权是整个家庭,证书写谁名字都可以。此外,确权证书上除了写户主名字外,还有共有人一栏,是可以填写其它家庭成员名字的,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