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若是一方未支付股权款却已经变更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此时股权已经成为受让人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转让人只能要求受让人承担违约的责任。
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核心是对财产的交易,那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次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的个税处理问题: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
股东的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因其他股东的阻扰不能顺利进行,受让方能否因此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转让方只要在转让前尽到通知义务后,一般不会有其他过错,因此还是应该承认股权转让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不支持受让方因上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先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按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涉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的诉讼纠纷案件,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则该转让合同有效。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代位权,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债务多次转让,需要通知债权人并获得其同意。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债务转让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则需要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问题: 1、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通知并不是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债权让与协议,该协议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是否通知并不影响债权的让与。 2、在达成转让协议后,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果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的,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向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则部分或全部终止。
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为:第三人取得债权人地位,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等,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金融机构的债权转让: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