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保管人具有以下责任:其一,出具保管凭证义务;其二,妥善保管义务;其三,亲自保管保管物义务;其四,不得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其五,返还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义务;其六,保管人赔偿责任;其七,返还保管物及其孳息。
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投保人有以下责任: 一、缴纳保费。 二、危险增加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三、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如实通知保险公司。 四、避免损失扩大义务。 五、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提供有关证明的义务。 六、维护保险对象的义务。 七、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法》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
保管人的责任: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4、保管人不得占有保管物。 5、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保证人的责任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投保人有下列责任: 1、缴纳保费; 2、危险增加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如实通知保险公司; 4、避免损失扩大义务; 5、保险事故发生后,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 6、维护保险对象的义务; 7、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人订立保险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认定的十八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是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人。《中华人民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3、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 工伤劳动者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