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为的追认。也就是说代签的保险合同原则上是无
如果代理人依法获得投保人或者保险人的委托授权,并且该保险合同属于可代理的合同,则代签保险合同是不违法的。保险代理人可以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为其代为办理保险业务;而委托代理人可以根据投保人或者保险人的委托,代为签订保险合同,办
可以的。但并不是各种各样的合同都能代签,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当事人本人签订的合同,是不得代签的。代签合同属于委托代理情形之一。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
保险合同代签是否有效要根据代签人以及投保人是否追认而定,如果代签人是其代理人或者投保人对他人代签行为追认了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他人的代签行为,投保人没有追认的,该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被保险人无效。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
代签的合同无效,但已经缴纳保费的,视为追认,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
代签的合同有效。 1、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合同有效; 2、如果代签名的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进行代签的,则该代签名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当事人虽不知情,但如果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则被代理人对该签名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所理解的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
分公司签合同的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法人可以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