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
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一、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三、违约情况下解除:如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
购房合同解除的条件是: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在交付房屋日期到来前,开发商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其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途径: 1、如果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在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意向后,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被解除。这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2、如果不是协商解除,而是按照法定条件解除的话,那么提出解除租赁
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是: 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的; 2、擅自转让、借用他人或者转让租赁房屋的; 3、擅自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 4、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 5、公共住宅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非法租赁房屋; 7、
出现下列情况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 1、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而造成损失的; 4、承租人无故迟延交付租金的等。
以下情形购房人可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