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 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房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限最低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限最低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最低为5年。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仅仅为工程内部设施如电线和下水管道等项目的质量保修最低年限,而对于工程的其他方面,例如房屋墙壁等设定了五年的最低年限,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只要在规定的保修年限内发现问题就可以要求工程保修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5年 (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修复工程质量缺陷的资金。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是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就是人们常说的低保的全称。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