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当事人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灵活、简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因空口无凭而难以处理。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了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
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势变更情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废止;不可抗力;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生产经营困难或严重亏损,致用人单位必须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思路和方向;其他。
情势变更使得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其他。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送交对方;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签复通知方;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是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法律原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就变更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 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 1、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约; 2、另一方接受要约并作出承诺; 3、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约定需要变更的事项,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作出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