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撤销批捕的权力。《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已被检察院批捕了也不一定会判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也就是说被检察院批捕了,经查证无罪的也不会判刑。
检察院批捕后,在审查起诉之前是不可以阅卷的。只有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辩护人才可以有阅卷的权利。对此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如果是由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则需要经过人民法院
行为人若是被批准逮捕37天以后此时处在侦查羁押期间,不是必须要移送审查起诉的。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检察院不批捕不会进去。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变更强制措施无非就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是这并不代表案件就此完结,公安机关还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案件什么时候结束要分具体的情况。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解除取保候审。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未批捕可以向公安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不批捕公安取保候审的一般在七天之内结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批捕了符合以下条件的还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制,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