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另一种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先行支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向职工支付应由社保承担部份。然后职工把该部份追偿权转让给社保局,由社保局向用人单位追偿。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工伤保险需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基本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项目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其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再依法追偿。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条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条件是: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发生事故;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事故;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事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事故;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