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孙子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存在例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是,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如果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赡养的,该子女的子女对
儿媳对公婆没有养老的义务,只有辅助丈夫赡养公婆的责任。但是如果儿媳自愿抚养老人的,可以在继承老人遗产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或者也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可以去法院起诉。兄弟姐妹不赡养父母,其他子女只能以父母的名义起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诉讼主体的原告方应是需要赡养的父母,其他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代理参与诉讼。
女婿没有赡养老丈人的义务 女婿没有赡养老丈人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并未规定女婿对岳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因此赡养岳父母并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民法典》规定,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
女婿是没有赡养老丈人的义务的。女婿没有赡养老丈人的法定义务。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并未规定女婿对岳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因此赡养岳父母并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我国法律对
要赡养父母,根据法律规定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所以撤销监护资格后,仍然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生父与继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二、生父与继母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
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赡养老人并不只是儿子的义务。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当父母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困难时,法律并不强制子女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