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租赁房屋可以改变使用用途,但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
可以。宅基地房只能转让使用权,不可买卖。转让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可以,但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有能力新建房屋,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就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承担刑事责任。
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属于《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继承。
外村人不可以购买本村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只有使用权。所以根本不存在买卖宅基地的行为。即使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也仅限本村村民之间。
不能办理准建证: 1,当事人不是宅基地所在村的村民,本身不符合宅基地的受让条件,也就不能通过正常手续申请到准建证; 2,由于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等,属于地方性质的规定,各地有区别,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本集体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的行为,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村民之间经过批准可以互换宅基地。理由如下: 一、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虽然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但是没有禁止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和互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如建筑物存有且可继
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并因该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而享有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一旦将房屋拆除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