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如果同一财产上设立了上述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三种权利,则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则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先登记或者先交付的,就可以优先受偿。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 1、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 2、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 3、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 担保物权竞合的法律规则: 1、“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基本原则; 2、“登记优先”原则; 3、“公示要件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1、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2、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3、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
一、担保人的行为造成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 1、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 2、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 3、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 二、担保权人的行为造成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 1、先有抵押权的,不可能再产生质权、留置权或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 (一)留置权优先受偿,也可以说优先于抵押; (二)注册抵押优先于质押; (三)质押优先于未注册抵押; 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拍卖、出售抵押财产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确
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 1、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如我国《刑法》规定了盗窃罪,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同时又规定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属于特别规定。特别法与普通法的竞合,是在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社会关系的情况下发生的。如“盗窃枪支罪
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有当法条重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当法条交叉时,复杂法优于简单法;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重法优于轻法。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所谓的担保物权的竞合,即是指担保物权冲突的解决。有学者为担保物权的竞合下如下的定义:担保物权的竞合,亦称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种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
一物二卖处理规则如下: 1、如果一物二卖后,两份合同均未履行时,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如果有一份合同已经履行,包括两种情况: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后买受人取得物的所有权,前买受人可以向出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的处理:对方的行为既属于违约又属于侵权的,当事人只能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选择其中一个适用,也就是如果当事人选择行使一种请求权并得到实现,那么另一种请求权即告消灭。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