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在我国股权质押的法律概念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主要由《民法典》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
公司法对股东诉权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程序如下: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
股权收购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可以看成是股权的有价转让。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规定包括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等。
股权人收购的法律程序有: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资产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股东对股东会以下决议投反对票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基于法律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仅指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
公司法对担保股东大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 1、公开收购是指要约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 2、杠杆收购又称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